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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国家旅游局关于在餐饮业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指导意见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6-16 12:26:27  浏览:8265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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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国家旅游局关于在餐饮业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指导意见

商务部 国家旅游局


商务部、国家旅游局关于在餐饮业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指导意见

商服贸发[2013]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旅游主管部门,有关协会:

为在餐饮业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倡导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思想理念,形成文明、科学、健康的餐饮消费新风尚,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大力支持餐饮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一)各地商务、旅游主管部门、餐饮业协会和餐饮企业要高度重视餐饮业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工作,充分认识厉行节约、科学用餐、合理消费,对于促进餐饮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改变不良消费习惯,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意义。

(二)各地商务、旅游主管部门要引导和督促广大餐饮企业将餐饮节约落实到加工、经营、消费等各个环节,切实做好节粮、节能、节水、节材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要积极运用财税、信贷等政策手段,加大对餐饮业节约节能工作的支持。

(三)各地商务、旅游主管部门要研究政策措施、制订制度规定,通过各种方式奖励节约、反对浪费,对铺张浪费行为予以限制。各地餐饮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相关行业标准,推广发展节约型餐饮新理念。

二、大力宣传文明用餐,提倡科学合理消费

(一)各地商务、旅游主管部门和餐饮业协会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文明用餐、节俭用餐良好风尚,树立“节俭餐饮消费为荣,奢侈浪费为耻”的理念,协调广大餐饮企业一道提倡文明、科学、健康的饮食习惯,摒弃奢侈消费等恶习,杜绝舌尖上的浪费,让节约光荣、浪费可耻深入人心。

(二)餐饮业协会要在行业内组织发起“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倡议,在全行业宣传倡导“适量点餐”、“小份菜碟”和“健康消费”的文明消费理念,制止“讲排场”、“好面子”的理念,坚决反对铺张浪费等陋习,号召广大餐饮企业引导消费者适量和科学点餐。

(三)餐饮业协会和餐饮企业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餐饮节俭宣传活动,提高餐饮业和消费者的节约意识,引导全社会形成节约型消费的理念和氛围,发展节约型餐饮文化。

三、建立提醒提示制度,方便合理点餐

(一)鼓励餐饮企业建立节俭消费提醒提示制度,并在醒目位置张贴节约标识。

(二)鼓励餐饮企业在菜单上标明或标示食材份量,在套餐标准上注明建议消费人数,并根据客人要求提供小份量餐等服务。

(三)鼓励餐饮企业在餐饮经营和服务过程中提供餐盒、建立打包服务制度,推广自助餐和分餐制,引导消费者合理点餐、文明用餐。

四、建立奖惩制度,反对餐饮浪费

(一)鼓励餐饮企业以各种方式对消费者注重节约、减少浪费的行为予以奖励。

(二)各地商务、旅游主管部门要对能有效减少餐厨废弃物的餐饮企业,以及在食品采购、储运和加工等环节勤俭节约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五、转变发展方式,促进餐饮业实现科学发展

(一)各地商务、旅游主管部门要继续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加强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推进餐饮业转变发展方式,大力发展形式多样的餐饮服务,在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服务的同时,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各地商务、旅游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制订优惠办法,鼓励餐饮企业大力发展连锁经营,整合现有餐饮网点,完善大众化餐饮网络,实现规模效益。

(三)各地商务、旅游主管部门要做好社区大众化餐饮网点规划,完善特色餐饮街区布局。鼓励餐饮企业积极发展中式快餐等大众化餐饮,创新服务方式,发展团餐、网络订餐、半成品餐及外卖等形式多样的餐饮服务,发展面向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写字楼、交通运输、会展等套餐配送服务。

(四)各地商务、旅游主管部门要加强餐饮安全管理,严格贯彻相关食品安全规定,加大督导检查力度;要督促餐饮企业建立和完善餐饮原材料可追溯制度;加强后厨管理,向消费者提供安全可靠的餐饮产品;鼓励餐饮企业开发健康绿色饮食品种,确保安全消费。

六、发挥协会作用,推动行业自律

各地商务、旅游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指导行业协会加快制订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标准和行业公约,引导行业自觉开展节约活动;组织企业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引导行业规范发展;开展督促检查,全面落实并推进餐饮业“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各项要求;总结先进典型,及时在行业中交流推广,让发展节约型餐饮成为行业、消费者的自觉行动。






商务部
国家旅游局
2013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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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道部对属下的通报批评体现了乘客博弈的力量
           杨涛

记者从铁道部门获悉,2月7日北京至包头L405次列车两加挂硬卧车厢无电、无暖气,导致百余名旅客受冻而投诉。为此,铁道部春运办通报全路,北京铁路部门受到批评,有关责任人被处罚。截至昨晚,挨冻乘客尚未得知处理结果,也未受到补偿。(《新京报》2月20日)
将这一消息与《新京报》2月19日的一则消息联系起来颇有意思。2月18日,到达南京火车西站的14名乘客因列车晚点而拒绝下车,在近五个小时的对峙之后,列车段工作人员向14名乘客每人支付了200元的误餐费和交通费。而更早在2002年3月,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一特快列车因故障到达时晚点了近两个小时,车上有7名旅客因此而误机,在他们的奋力抗争下,最终得到铁路方面的赔付。因此,此次铁道部对北京铁路部门的通报批评,虽然说是铁道部门的主动举措,但我更愿理解为是在与乘客权利的博弈中不得不要加强自身服务质量的产物。
早在二百多年前,亚当.斯密就谆谆告诫我们:“良好经营,只靠自由和普遍的竞争,才能得到普遍的确立。自由和普遍的竞争,势必驱使各个人,为了自卫而采用良好的经营方法。”可是,我们的铁路部门至今还是“铁老大”,全国铁路一家人,处于垄断地位,乘客别无选择,铁路部门在没有竞争的环境下缺乏改善服务的动机。因此,长期以来,乘客屡屡面对服务质量的低劣,在权益被侵犯时,只能忍气?咨??南M?谔?凡棵抛陨淼姆词『妥月桑??馕抟捎谠的厩笥恪?br> 然而,市场经济在我国的迅速的发展,公民的法治意识的提升,“铁老大”稳坐“钓鱼台”的局面有所动摇。尽管因为历史和现实的种种原因,要在铁路部门引入竞争机制,让其他资本进入铁路还比较难做到,但是公路、飞机和水运的迅猛发展客观上还是给铁路带来外部的竞争,让铁路部门开始优化自身服务质量。更为重要的是,如今乘客在面对铁路部门的服务质量的低劣,在权益被侵犯时,不再是忍气?咨??丝兔强?荚擞米约旱娜ɡ?炊钥固?凡棵诺娜?Γ?闷鸱?晌淦骼次?ぷ陨砗戏ㄈㄒ妗#保梗梗改辏保霸拢?V萸嗄旮鹑衿鹚叩钡靥?凡棵旁诨鸪嫡静匏?辗眩?馐沟貌普?俊⒐?壹莆?冢保梗梗鼓辏丛伦?欧⒑?袢狭颂?啦康墓赜诓匏?辗训慕馐停?001年,河北律师乔占祥起诉铁道部关于2001年春运期间部分旅客列车实行票界上浮的通知,尽管他的诉讼请求被驳回,但引发了铁道部在2002年进行了史无前例的列车标价听证;去年,法律硕士郝劲松几次以不开发票为由起诉铁路部门,使得铁路部门对提供服务不开发票这类以往看来小事一桩的事情也不敢再等闲视之。
正是一个又一个处于弱势地位的乘客高举权利的旗帜,拿起法律的武器,一次又一次在法庭、人大会议以及其他公众场合与铁路部门进行博弈。铁路部门终于慢慢低下高贵的头颅,开始尝试着与乘客协商、对话、妥协,开始反省自身的管理与服务,让以往仅仅是宣传式的口号“人民铁路为人民”,开始在人民的压力下内化为自身的行动,这正体现了乘客博弈力量的伟大。
要改变目前铁道部门的垄断地位,还比较艰巨,路途还很漫长。但是,乘客们用自身绵薄的力量,不断地与铁道部门进行博弈,却能现实地逐步地改善自身弱势地位,促使铁道部门强化自身服务质量,弱化其因垄断带来的过强优势。我向你们致敬,勇敢的乘客们!
江西省赣州市人民检察院 杨涛 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硕士   邮编:341000   
> tao1991@tom.com
Ø tao9928@tom.com
个人博客:浩瀚法网 (http://tao1991.fyfz.cn) 欢迎光临、链接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的决定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的决定

(2010年9月29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对《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十六条修改为:“缴费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或者在缓缴期满后不足额补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地方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滞纳金并入社会保险基金。”

二、将第三十条修改为:“未按照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经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或者采取转移、隐匿账户等手段妨碍追缴的,由地方税务机关作出强制征缴决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既不申请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的,地方税务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可以依法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划相当于应缴社会保险费和滞纳金的数额,或者拍卖、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缴费额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变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和滞纳金。”

本决定自2010年11月1日起施行。

《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